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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號各標各的 密碼透玄機


中時 更新日期:2008/07/31 04:33 朱芳瑤/台北報導



《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應於包裝上標示批號「或」出廠日期,並未強制刊載保存期限,但各家業者的批號編碼不近相同,這些一串串由英文和數字組合而成的批號,儼然成了消費者眼中的化妝品密碼,一時難以看出其中「隱含」的製造日期。



台北市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長姜郁美指出,批號內即標示生產日期,但業者各有一套標示方法,政府無法強制統一,一般消費者確實也難以理解。她呼籲民眾試用時,應多加留意商品的保存期限,可要求專櫃小姐解釋批號的代表涵意。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李彥秀表示,化妝品經銷商一般會在包裝上,另行標示保存期限,但消費者一旦拆封使用,幾乎都不會將外包裝保存,此時若無法解讀瓶罐上的批號,往往無法得知保存期限。



李彥秀說,不少熱心的網友在網路上提供產品批號的判讀方式,她則是根據官方網站及專櫃人員的說法,據此整理出幾個知名品牌的批號編碼。



如碧兒泉某產品批號為「XA350」,第一碼為產地;第二碼為出產年份,A是二○○四年,B是二○○五年,以此類推;後三碼為該年度的第幾天生產,故XA350的意思是二○○四年第三百五十天製造。



再如倩碧某產品批號為「AC4」,第二碼為生產月份,第三碼為生產西元年份末碼,由此看來,AC4指二○○四年三月製造。嬌蘭的商品批號標示如「5C02」,第一碼是生產西元年份末碼,第二碼指生產月份,5C02是二○○五年三月製造。



植村秀一產品批號標示「+A278」,+A指二○○四年出產,後三碼為該年度的第幾天生產。



也有部分廠牌的批號較為簡單易讀,如SISLEY「B031219」即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製造,B為產地代碼;DIOR某產品批號是「2005-05」,意指二○○五年五月出產。



高絲產品的批號則是顯示到期年月,如「200802.T」指二○○八年二月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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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指定幾個受益人, 差別很大! 非常重要!!!


「哲學和經濟學的最大差異,也許在於前者告訴人們的不僅是理論知識,更重要還是思維方法;而後者教給人們的除了知識,還是知識。」~  喬治 . 索羅斯(George  Soros)

 

保險指定幾個受益人, 差別很大! 非常重要!!!
這篇文章不長,請大家一定要撥空了解一下!
特別是你有投保的人 ...由於國人投保時對受益人的指定,通常互相指定配偶為唯一受益人最多,
如果沒有在保單中填寫其他指定受益人,夫妻兩人同時罹難,因指定受益人已同時死亡,其繼承人領到的保險金必須併入遺產課稅。

 

為了避免保險金被課徵遺產稅,辜負了當初投保的本意,提醒您,投保時一定要指定受益人,並且可以同時指定多位親屬為受益人。

 

由於人身保險保單,一般都是可以依順位填寫多位指定受益人,就算第一順位的受益人同時發生不幸,其他指定受益人領取保險金時,仍可以適用免納入遺產的優惠。

此外,還要給您更多的建議,於眾多壽險保單及產險之個人意外險或旅遊險等之受益人欄中,除了依序寫上自己親愛的家人外,最終不要忘了再填上「法定繼承人」。

 

以大園空難為例,當時有一家四口同時死亡,徒留年邁雙親的情況,由於指定受益人全部身故,又未指定「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因此理賠金算是遺產,要併入遺產計算稅款,必須於清償所有資產、負債後有餘額,家屬才能拿到這筆所剩不多的遺產,倘若不幸負債超過資產及理賠金總合,那麼遺留給家屬的僅有負債,完全喪失當初投保的本意。

 

◎依據民法第一一三八條規定之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法定繼承人的順序為:

1.配偶:所謂配偶,指合法婚姻關係存在的夫或妻;至於雙方的婚姻關係究竟合法與否,則以繼承關始時為判斷標準。(同居並不能認為有婚姻關係,自然不該有繼承權)

 

2.  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子女多人平均繼承,男女相同◎養子女:養子女為養父母之直系血親卑親屬,與婚生子女相同,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孫子女、曾孫子女:其繼承順位以親等近者為優先,內孫、外孫均是同一順位的繼承人,女性不問是否出嫁,皆有繼承? v

 

3.父母:沒有直系血親卑親屬時,則由父母與配偶共同繼承

 

4.兄弟姐妹:沒有直系血親卑親屬與父母時,則由兄弟姐妹與配偶共同繼承

 

5.祖父母:沒有直系血親卑親屬及父母兄弟姐妹時,則由內、外祖父母與配偶共同繼承

 

於指定益人為法定繼承人時,一順位中有多人時保險均分,例如:投保一千萬保險,並指定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卻不幸在事故中夫妻都身故,保險金將由子女均分,若子女也同時身故,則由父母均分,假若父母亦身故,則由兄弟姐妹均分理賠金,且不列入遺產稅課徵。

 

若沒有人知道要申請,保險公司是不會主動告訴你可以申請理賠的。除非是一些大型的社會新聞,如阿里山的小火車事件,或空難事件(也不見得每家保險公司都會主動理賠),你的保單必須讓第三者知道。

 

小珍是一家機械工廠的操作員, 三年前X保險公司透過電話行銷,打電話到小珍上班的工廠向小珍介紹保險商品,小珍於是向X保險公司購了100萬的壽險、100萬的意外險與一些醫療險。然而因為小珍的老公極反對保險, 所以她沒將這件事讓老公及其他人知道,而留給保險公司的資料也是留她上班的工廠地址和電話,保險費則由銀行自動轉帳扣繳,一個月前,小珍上班的機械工廠鍋爐爆炸,因工廠的易燃物甚多, 整個工廠就這麼燒完了, 而小珍也在這場意外中不幸走了,小珍的老闆因工廠不賺錢,而沒有修護工廠繼續營業,工廠就這麼荒廢在那兒。

 

保險的理賠屬'申請主義'而非'事實主義',也就是說,假如發生符合理賠的情況,保險公司方面必須有人提出申請,才會理賠,並非事情發生了就主動給付,不論是壽險、意外險或醫療險都是如此。

 

故事中的女主角小珍, 原本在這次事件中可以得到保險公司200萬元的理賠金,但因沒有人知道小珍有買保險,包括小珍的老公也不知道,而且又是透過電話行銷, 所以也沒有業務員來拜訪,更不幸的是工廠也關了,保險公司縱使有再好的服務也找不到小珍,保單至多就是扣不到錢而進入停效或失效,保險公司並不會主動來找人理賠,所以你知道你的保險必須要讓第三者知道了吧!

 

有專屬業務人員服務非常重要!!尤其是有重大事故時!!
525 華航空難事故,許多夫妻或一家人同時罹難,使得『受益人』問題再度受到消費者的重視,有不少罹難者是夫妻同時死亡,生前各自投保人身保險時,互填對方為保險指定受益人,如果是這種情況,其法定繼承人在領取保險金時,將面臨申報遺產稅的問題。

 

保險法規定,投保人身保險時,如果有指定受益人,在發生事故理賠時,指定受益人所領取的保險金,將不納入【遺產課稅】(包括將受益人指定為法定繼承人亦適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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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黃檢察官



最近相驗一個案子,死者被地下錢莊逼上絕路,燒炭自殺身亡,他的遺書上還寫到:「當我離開後,…,只須草蓆捲起即可,火化後,骨灰入海,不必供奉,我選擇這條路,才能讓你們好好過日,才不連累你們,不必為我流淚,我沒資格為人父,為人夫,不可原諒的人絕筆。」 但是死者是否知道,他死後債務是由他的太太、兒女,父母,祖父母,甚至是由「兄弟姐妹」來承擔?  

最近2年值外勤時,發現案件有增多的趨勢,尤其是自殺案件增加最多,例如最近兩次值外勤,相驗 9件,6件是自殺,尤其是小年夜那天,大家歡欣的要與親人圍爐團聚,單我這一班外勤(本署每天有3班外勤)就報驗7件,4件是自殺,  可見轄區內民眾生活過的很不好!很多人都被銀行、地下錢莊或暴力討債集團逼的走投無路, 但是他們自殺後,發生繼承的效力,往生者的債務,由他的繼承人「概括承受」,反而讓他們的配偶、兒女、父母或兄弟姐妹等親人,淪落成為暴力討債的對象。  

有很多死者生前吸毒或家暴,非但不務正業、積欠大量債務,造成家裡時時有人上門討債,還常常對親人施暴;他死後,家人本來以為『終於解脫了』,沒想到還要概括承受他生前的債務,成為被暴力討債的對象。 尤其是這些人常常會將自己的身分證件或帳戶賣給詐騙集團,   詐騙集團就利用他們的名義辦很多張信用卡後,在短期內一一刷爆、或辦理信用貸款後故意不還 ,而家屬根本不知道有這些事,想說死者生前沒欠人錢,直到2、3個月後,自己的房子、存款被銀行聲請法院查封,或有人上門暴力討債時,才知道死者生前有欠人錢,但為時已晚!常常會釀成另一次自殺的原因。
自殺,反而連累家屬!


有的家屬還想到要到法院辦理「拋棄繼承」
 


但是拋棄繼承只有對有去辦理的人產生效力,沒有辦理的人  


(其他親人)還是要概括承受死者債務。  


如果同順序的繼承人都辦理拋棄繼承,也只是由下順序的繼承人來承擔而已, 除非全部的親屬(包含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兒女、孫子女)、直系血親尊親屬(如父母、祖父母),還有最常被忽略的「兄弟姐妹」),都辦拋棄繼承,否則自己辦理拋棄繼承,只是加重其他親人的負擔而已 


尤其是,有誰會想到自己會因繼承關係而要替不務正業,久不聯絡的兄弟姐妹揹債務,或是嫁出去的女兒要替娘家的兄弟還錢?


有時兒子會以父母之名義向銀行借錢,或讓父母替自己做保,而老一輩的人認為: 嫁出去的女人不能繼承娘家的財產,當受到娘家的兄弟寄來拋棄繼承的通知書時,往往以為「我本來就沒有繼承權」,所以不以為意,沒和娘家的兄弟一樣去辦拋棄繼承,結果就變成兄弟借錢,姐妹扛債的情形。  


就像我以前辦過ㄧ個案子,當事人是一個「童養媳」,從3歲被送到養家後,就與本生家沒有聯絡,20歲後就與養家的男丁結婚,本生家的兄弟用爸爸的名義向銀行借錢,爸爸死後,全部兄弟姐妹都辦拋棄繼承,只有她沒辦,所以債務都由她一個人來擔,她是直到銀行聲請法院強制執行,將她名下所有不動產、存款都查封後,才知道要去辦拋棄繼承,但為時已晚!一夕之間,突然負債上千萬,全家財產都沒了,情何以堪,怎會不想自殺!

所以驗屍時,我實在看了很不忍,常常提醒死者家屬: 要趕快到法院辦「限定繼承」(而不是只辦「拋棄繼承」), 一人辦限定繼承,對全部繼承人都生限定繼承之效力,才不會被往生者拖累到, 進而造成繼承人自殺的慘劇
 


   


例如不久前,在基隆發生一家六口,有五口在短短的幾個月內,先後跳河自殺。如果在爸爸跟一位兒子跳河時,有人提醒家屬去辦 限定繼承,讓家屬僅在死者遺產範圍內承擔債務,不需要用自己的財產來替死者償債,   或許幾個月後,就不會發生媽媽再帶其他兩個兒子跳河自殺的悲劇!尤其是,人會刻意隱藏外面的負債,怕親人知道,如果不是很確定死者生前沒有欠人錢,且「確定死者的證件從來沒有離開身體過」,去法院辦限定繼承,比較保險。

目前只能這樣驗一個死者,提醒一次,救一家人!
 


 最終能徹底解決問題的方法,還是要立法院趕快修正民法繼承篇,將以「概括繼承」為原則,修正為以「限定繼承」為原則。  


   


在此之前,也懇請各位將這個訊息告知每個往生者的家屬,或許您的一念善心,可以解救一家人,阻止多場自殺悲劇的發生!感恩您!
 
1.什麼叫做「限定繼承」?什麼情形下應該主張「限定繼承」?
 


如何主張?
2.什麼叫做「拋棄繼承」?什麼情形下應該主張「拋棄繼承」?
 


如何主張?
3.解說

       依民法規定, 當發生繼承事件時,遺產上的權利義務,因繼承開始  


 (被繼承人死亡)就當然移轉給繼承人,繼承人不用做承受的意思表示。 不過,這樣一來,如果被繼承人所留下來的債務大於財產時,一律要繼承人承擔,對於繼承人而言,十分不公平,所以,民法設計有「限定繼承」及「拋棄繼承」兩種制度,來保障繼承人的權益。


「限定繼承」是指 繼承人只從因繼承所得的財產,來償還被繼承人債務,如果有不足,繼承人不需要用自己的財產來償還,如果有剩餘,則歸繼承人。而且繼承人中一人主張「限定繼承」時,其他繼承人也被認為已同樣主張「限定繼承」。
           繼承人如果就繼承的遺產要主張「限定繼承」, 繼承人需要在繼承開始時起,三個月內,開具包括被繼承人財產及債務的遺產清冊,向被繼承人死亡時的住所地法院呈報。 當法院收到繼承人的呈報後,應依職權,依公示催告程序公告,命被繼承人的債權人,須於一定期間內,報明債權,而在此期間內,繼承人不得對被繼承人的任何債權人,償還債務。當期限屆滿後,如果債務未超過財產時,繼承人須全額償還債務,如果超過時,繼承人則應按數額,比例計算,以遺產分別償還。不過,如果繼承人有隱匿遺產、在遺產清冊為虛偽的記載或意圖詐害被繼承人的債權人而處分遺產,則他就會喪失限定繼承的利益,也就是他不得主張只從因繼承所得的財產,來償還被繼承人債務。


「拋棄繼承」是指: 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的遺產拋棄繼承的權利。繼承人不得只就被繼承人遺產的一部分拋棄,而須就全部的遺產拋棄,此當然包括財產。
繼承人如果想要拋棄繼承權,應該在知道得為繼承之日起二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並以書面通知因拋棄繼承而應為繼承人的人。一經向法院為拋棄繼承的通知後,溯及至繼承開始時發生拋棄的效力,也就是不取得被繼承人的權利及財產,也不負擔被繼承人的義務及債務。而拋棄繼承跟限定繼承不同的地方,是當繼承人中的一人拋棄時,其效力並不會及於其他繼承人。


4.結論
「限定繼承」是指繼承人只從因繼承所得的財產,來償還被繼承人債務,如果有不足,繼承人不需要用自己的財產來償還,如果有剩餘,則歸繼承人。
因此,當繼承人如果不了解被繼承人的財產及負債狀況,又不想用自己的財產償還被繼承的債務時,可於繼承開始時起,三個月內,開具包括被繼承人財產及債務的遺產清冊,向被繼承人死亡時的住所地法院呈報,主張「限定繼承」。



「拋棄繼承」則是指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的全部遺產(包括財產及債務)拋棄繼承的權利。
 當繼承人已清楚知道被繼承人的債務大於財產時,或者繼承人根本不想繼承遺產時,繼承人可以在得為繼承之日起二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拋棄繼承的主張,並書面通知因拋棄繼承而應為繼承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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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常識: 身份証遺失 法令修改了








 








花三分鐘,絕不浪費還有保自己的權益。
 








身份証遺失時→法令修改了
 








收到此 MAIL 請儘您所能的傳閱出去,因為事關許多人的權益,
 








也是為不讓不法之徒有機可趁,身份証遺失時,請千萬記得   

   (1)向警察局備案遺失  →錯誤示範  
 







   (2)開立遺失三聯單  →錯誤示範  
 








   (3)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遺失記錄   →錯誤示範
 








一般民眾身份證遺失或被竊或被搶,直覺會向警察單位報遺失,   
 








正確做法應馬上準備:
 








   1.二月內大頭照黑白彩色均可,二吋的  
 








   2.200元
 








   3.印章及戶口名簿正本或駕照正本  
 








      [最後領到的畢業證書正本 (役男可帶退伍令正本 ) 也可以 ]
 








   4.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份證領/補/換發手續
 








  5-10 分鐘金資中心也馬上與戶政機關電腦記錄取得連線
 








  (< http://www.ris.gov.tw/) 日後身分文件以最後一次身份證
 







  領/補/換發日為主可上網查詢 http://www.ris.gov.tw/docs/uping.html
 







  這樣一來歹徒就無法籍著銀行體系,利用你的身分證辦理新開戶或
 







  信用卡或貸款之類 ...至於其他的麻煩則可由戶政事務所的 "身份證
 







  /補/ 換發申請書 " 來證明舊有 ( ) 身分證已遺失作廢,申請一張


 


  證明也才十塊錢而已較之前面所述之法大大省事況且戶政事務所
 







  也很樂意為大家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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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貧窮激增 北市3萬多家企業熄燈


聯合 更新日期: 2008/01/05 15:50 記者王彩鸝/台北報導



經濟不景氣,台北市去年有3萬6000家企業關門或出走,占所有登記企業的15%;台北市社會局發現,因經商失敗的「急性貧窮」個案越來越多,結果大人因逃債、躲債而把小孩丟在家裡。



 


台北市政會局社工科長童富泉表示,第一線的社工人員有如社會變遷的「溫度計」,最能感受社會經濟變化的冷暖。三、四年前開始,發現因經商失敗、失業、天然災害、意外事故等因素,而造成的貧窮問題有增加趨勢,而這些個案都不符合中低收入的社會救助標準,社會局把他們歸納為「急性貧窮」的概念,在「大溫暖專案」中,提供急性貧窮個案援助。



 


社會局統計,台北市「大溫暖1957福利關懷專線」,去年一年總共服務2335個案件,其中1744件、占七成申請急難救助,多數是經商失敗、非自願性失業、意外事故造成三餐不繼的個案。



 


童富泉表示,台北市大溫暖專案提供的社會救助包括急難救助金、短期住宿庇護、緊急救醫補助、精神病患援助、就業媒合、助學金、法律扶助、人身安全保護等,這些救助項目,也反映出社會問題的現象面。



 


社會局統計,去年共有351個案例申請緊急就醫補助,多數是沒有健保、積欠健保費,也有一部分是因為健保給付縮水、付不起自費的醫藥費。



 


童富泉表示,民眾如果突然失業,家庭經濟頓時失去來源,為學費、生活費、房租而愁苦,或是家中有人生病,小孩的照顧產生問題,台北市「大溫暖1957專線」可以提供福利諮詢、就業協助及安置就養等服務,協助有急需的民眾渡過危機。大溫暖專線可撥打1999市民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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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車沒車的人都要看本月20日開始~
紅燈右轉
次就吊銷駕照 ............
2 0 .....

 

! !

不 看 這 . ( 交通警察準備向全國違規人 . 徵收年終獎金 )
本月
2 0 起,開始
. . . .
再次提醒各位注意 ! !

不管你是
騎機車 或者是開汽車 ---請注意 !!

全國 ( Taiwan ) 將實施紅燈越線處罰條例
凡是在 等待紅燈時<超出白色禁止越線> 者將處以 900 元的罰金。

還有
紅燈右轉 --- $ 5 4 0 0 ( 這是目前交通警察的重點工作之一 )


注意喔!!
本月
2 0 日起,走路未靠右邊,罰台幣 600 元。

沒有車的人,通知一下有車族吧!趕快通知你的親朋好友吧!

最好印一張
,能提醒自己。

1
. 闖紅燈 1 8 0 0 ~ 3 6 0 0 元, 調為 3 6 0 0 ~7 2 0 0 !!!!

2
. 超速 1 2 0 0~2 4 0 0 調為 6 0 0 0 ! + 每超 1 公里加罰 1 0 0 !!!! !
若限速
6 0 ,你開 8 0 ,則需付 6 0 0 0 + ( 8 0 - 6 0 ) * 1 0 0 元。
3
. 駕駛一般道路, 未繫安全帶,調為 1 5 0 0 元。
4
. 6 以下兒童,單獨留在車內 ,由 0 調為 3 0 0 0

自求多福
!!

 
非常重要!小心 809 一分鐘費用高 2425 元!
最近興起了一種新的電話詐騙手法,要提醒各位觀眾特別注意,如果你有收到留言或電子郵件,要你回電話到區域號碼為
809的電話要提醒你可千萬不要回電,如果一回電,一分鐘將會被收取達2425元的電話費
AT&T電話公司表示: 

區域號碼是巴哈馬等英屬維京群島的付費電話,由於809電話不在政府管轄範圍內,所以一打就會馬上收費,不會先有警告。
 

另外,全美詐騙資訊中心也證實,
這項電話詐騙,可在短時間奪走受害者數千甚至數萬元之多,民眾要格外留心。
 
和0800的不同,要注意哦!
現在的免付費電話開頭是
0800才對,千萬不要以為前面有080就給騙去喔~

 

請千萬注意:之前有人接到一通自稱是郵局的電話,說有掛號郵件被退!
寄件者為台北市社會局,內有現金支票!

需打0809021091轉分機0405由台北市社會局人員確認。


警察局已確認這是詐騙電話;高額電話費,目前市刑大已在追查。

 

請務必幫忙轉告。

 

是免付費電話0809

是高額電話費號碼080*電話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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