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男「甩掉」林志玲? 情傷年瘦56公斤


中時 更新日期: 2008/04/16 05:16 蔡偉祺北縣報導



今年廿八歲的鄭又銘靠著計算熱量和運動,一年內體重就從一百卅三公斤的「大熊」,減到七十七公斤的標準型男,連爸爸到車站接他時,都認不出眼前這個帥哥,是已經胖了快卅年的寶貝兒子。他還在網路上成立「請你跟我這樣瘦」部落格,和大家分享減重心得。



鄭又銘說,從幼稚園開始媽媽就幫他食補,上國小後體重就直線上升,國中沒畢業已破百,「大熊」的綽號也因此而來。北上念書沒人管,體重也跟著再創新高,研究所畢業前更創下一百卅三公斤最高紀錄。鄭又銘一直認為自己是快樂的胖子,而且善於模仿的他,在班上人緣也不錯,甚至還有穩定交往的女友。不過,巨無霸身材交往的女朋友卻是一百五十五公分、四十五公斤的嬌小身材,相處起來確實有許多不方便。



鄭又銘透露,先前和女朋友交往時,他一直告訴女友自己「只有」九十公斤,且女友也沒有懷疑,但光是人胖又滿頭大汗的糗樣,就讓他無法在女友面前保有好形象。



果然,在前年六月鄭又銘體重達到個人「巔峰」時,交往兩年的女友離開他,雖然對方沒有明說是因為太胖才嫌棄他,但鄭又銘認為體重絕對是關鍵,因為前女友現在交往的對象是年過四十的中年男人,這也一度讓他相當消沉,懷疑自己不到卅歲,竟還輸給中年人。情傷的結果體重也跟著掉了十公斤左右,後來他乾脆下決心減重,希望將來走在路上不要再被女朋友認出來。



鄭又銘透露,減重成功後曾經和前女友見過面,雖然對方表面上沒有顯露出太多驚訝,但要分開前女友竟嚎啕大哭,也許是流下後悔的眼淚。



而且減重後,他先前的高血壓、心律不整毛病都逐漸改善,人也變得比較「順眼」,搭配熱量控制和勤運動的方式,不到一年他就減重五十六公斤,「幾乎是一個林志玲還有剩」。



現在他有身高一百八十三公分,體重七十七公斤的標準身材,曾拿著就身分證去銀行開戶,還被行員懷疑他冒用證件,直到確認他身分無誤後,立刻小聲問他:「怎麼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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